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11月1日对盛航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情况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2022年11月1日
2.培训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兴隆路12号7幢10楼会议室,无法现场参加的培训对象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参与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1.主讲人:单思、张邈
2.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为股份增减变动规则、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被处罚的影响,本次培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等。
实施本次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告知公司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本次培训的内容。培训后,保荐机构向公司提供了讲义课件以供自学。
二、培训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盛航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培训人员对股份增减变动规则、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被处罚的影响等内容有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认识,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掌握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的要求和规定,达到了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邈 单 思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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