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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二二二年十一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当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六、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七、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 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会议期间,禁止录音录像,请予以配合。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8日10点00分

  2、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仕明先生

  5、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6、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 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5,354.6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6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议案四

  关于新增《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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