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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井然哲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须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之日,井然哲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井然哲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承诺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井然哲先生的通知,其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211131913)。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梁华权先生、符启林先生、周洪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俞卫忠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

  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征收拆迁公司坐落在飞龙西路28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该地块已纳入国民经济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钟楼地区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此次拆迁补偿总额为138,709,209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3、 《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年11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卫忠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审核,截至2022年11月5日俞卫忠先生直接持有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7,7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7%。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14:30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 提案1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3、4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及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提案2、3、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提案2、3、4需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手续

  1.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邮寄和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2年11月14日17:00 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9-83253330

  传真:010-83253350

  联系人:李静

  Email:lijingzyst@163.com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4. 关于提请增加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36

  2. 投票简称:中英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 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处置资产情况

  1、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征收拆迁公司坐落在飞龙西路28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该地块已纳入国民经济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据《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常政规【2020】2号)、《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常住建规【2022】2号)、《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的通知》(常住建【2022】251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等级和建安工程重置价格等标准的通知》(常住建【2022】251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钟楼地区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此次拆迁补偿总额为138,709,209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机构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性质:机关

  机构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4楼

  负责人:张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4040141194835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拆迁的标的为中英科技坐落在飞龙西路28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性质:国有

  2、土地面积:43,139㎡

  3、用途:工业

  4、房屋总面积:16,297.04㎡

  5、拆迁补偿总额:138,709,209元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可搬迁及不可搬迁的设备进行评估,合计评估金额为4,360.45万元。

  江苏常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进行评估,合计评估金额为5,115.59万元。对“地大于房”地价测算土地补偿价为2,673.42万元。

  (三)标的资产的协商总价

  以评估结果为参考,结合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经双方协商并增加相关搬迁补偿、奖励等项目,确定本次拆迁补偿金额为138,709,209元。

  四、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征收拆迁乙方坐落在飞龙西路28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该地块已纳入国民经济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据《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常政规【2020】2号)、《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常住建规【2022】2号)、《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的通知》(常住建【2022】251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等级和建安工程重置价格等标准的通知》(常住建【2022】251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钟楼地区的实际情况,双方就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征收乙方的内容情况:

  1、土地性质:国有

  2、土地面积:43,139㎡

  3、用途:工业

  4、房屋总面积:16,297.04 ㎡

  5、拆迁补偿总额:138,709,209元

  (二)、乙方搬迁期限: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在收到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的30%征收补偿款后,在6个月内将被征收土地房屋交付甲方,经双方确认甲方收到被拆迁房屋钥匙后,被拆迁房屋及其他财产安全均有甲方负责,若有损坏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搬迁的,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财产的所有权,可由甲方自行处置房屋与房屋内的财产。乙方如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将被拆迁房交接后,不得占用、不得居住被拆迁房屋,房屋内如有余物,视为放弃所有权。

  4、乙方未在上述约定的搬迁期将被拆迁房屋及钥匙交付甲方的,如被拆迁房屋内乙方已经不再经营或者占用的,视为该被拆迁房屋已经交付,甲方可自行处置被拆迁房屋和房屋内的财产(如有)。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签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30%。

  2、腾空并交出钥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50%。

  3、权证注销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20%。

  (四)、其他约定:

  1、被拆迁房屋室内评估报告中可搬迁设备,用具、材料等在搬迁过程中的安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评估报告中被拆迁房屋、隐蔽工程、不可搬迁设备,用具、材料等在搬迁过程的安全、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未将被拆迁房屋及钥匙交付甲方前负责资产评估报告对不可搬迁的机械、设备的安全及保持评估时设备的原样;在乙方将被拆迁房屋及钥匙交付甲方后,一切有甲方负责。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甲方未能按约足额支付征收拆迁补偿款的,另行按同期LPR的4倍补偿乙方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到期未到期补偿款做一次性提前付清。乙方未能按约腾空被征收土地、房屋的,甲方有权提前接收被征收土地、房屋进行拆除,并根据拖延天数,每天按征收补偿总额的万分之一扣除征收补偿款项(拖延天数按双方确认房屋腾空交付的手续办理的时间确定)。

  4、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的,提交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处理,并由败诉方承担对方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损失。

  5、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执叁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起生效。

  五、 其他安排

  本次处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相关情况。

  本次交易收到的款项将主要用于重置产能、补充公司现金流及发展公司业务。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协议。

  六、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补偿涉及的常州市飞龙西路28号为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住所,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等事项。本次征收补偿事项所带来的日常生产经营方面的影响,公司已做好了充分的应对工作,以保障公司在搬迁期间的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此次交易产生的利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现金流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征收拆迁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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