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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吴应宏先生召集。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逐项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04,000,0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1,200,000股(含本数)。在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经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分析和讨论,编制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进行规划,编制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该专项存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单独或共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视市场情况、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的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修订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5、起草、修改、签署、解除、执行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必要的文件;

  6、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7、授权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拟投资项目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9、授权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出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出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做出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修订)。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做出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2年修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做出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做出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11月23日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发布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 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2号文《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3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32.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629.28万元(总承销和保荐费用为3,929.28万元,其中300.00万元已预付)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9,602.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17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和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1,170.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132.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资[2017]225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7年3月3日,本公司连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及东方投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132100001888001462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7941810300000083),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5860800000343)。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城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5860800000343)余额中,含待转出未支付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20.00万元。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账户(341899999600003008403)为募集资金专户(341321000018880014623)的子账户,用于七天通知存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汽车冲压与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前为“芜湖常瑞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芜湖常瑞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扩产项目”变更为“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募投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7年3月2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48.57万元。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3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7]2708号《关于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3月1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19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2月20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7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月1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6,9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2月2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月6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8,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9,000.00万元。

  2、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情况

  2017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4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6.3亿元,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4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6.3亿元,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5亿元,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3亿元,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根据上述决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提高公司研发能力,进一步深化公司品牌发展战略,保持和强化公司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的竞争优势。其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主要系降低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进而降低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环节公司偿债压力,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其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期2年,于2020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为商用车车用板材提供水洗加工。由于水洗板材的市场渗透速度缓慢,2021年下半年开始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商用车产销量下降,导致商用车板材订单不足,使得“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预期。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9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贝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芜湖常瑞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扩产项目”变更为“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芜湖常瑞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扩产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284.18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16,034.69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转入“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开始运营,故该项目暂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22-043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22-041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22-044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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