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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2-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1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刘联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联涛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联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及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刘联涛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未发生意见不一致的情形,无因辞职而需告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其他事宜,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董事会认为,刘联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联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2年11月7日,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并主持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推荐聂银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聂银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聂银杉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该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其本人也同意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推荐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聂银杉先生简历如下:

  聂银杉,男,54岁,大专学历,中级经济师。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际能源集团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化燃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1年1月,任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际能源集团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通过对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根据有关规定,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其他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聘任聂银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聂银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 下午14:00;

  2.会议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二、会议议题

  议案:关于选举聂银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和截止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3日

  至2022年1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的2022-047号公告,以及2022年11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原件。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23日下午14:00(股东大会开始前)

  3、登记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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