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2-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期,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东方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请做好东方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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