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以及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景博瑞”)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46%减少至5.18%,持股比例减少约1.28%。
2021年12月1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皓景博瑞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6.46%被动稀释至6.43%。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皓景博瑞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获悉皓景博瑞于2022年11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本次大宗交易后,皓景博瑞持有12,452,8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5.18%。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
1. 2021年12月14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总股本增至184,810,000股,皓景博瑞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6.46%被动稀释至6.43%。
2.2022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由184,810,000股变更为240,253,000股。皓景博瑞的持股数量由11,886,840股变更为15,452,892股。
3.2022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股东皓景博瑞拟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5%,即不超过3,000,000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为相关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皓景博瑞已披露减持计划已完成。
3.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452,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其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拟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5%,即不超过3,000,000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主要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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