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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首创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创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首创证券将自2022年11月08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11月08日起,投资人可通过首创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首创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首创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首创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首创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首创证券客服电话:95381

  首创证券网址:www.sczq.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8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纳斯达克

  1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销售机构为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A,基金代码:016452;基金简称: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C,基金代码:016453)的销售机构。

  从2022年11月08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下列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细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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