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1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于2022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分别为:证监立案字0382022048号、证监立案字038202204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立案。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已规划的事项正常推进;也不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影响。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会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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