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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2-080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前次减持计划”)及2022年11月3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慧和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慧和”)持有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868,44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自解除限售之日起所持有的7.6577%降低至6.5180%。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股东宁波慧和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在前次减持计划期间及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1,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97%。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注3: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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