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11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璟投资”)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兴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3.99%减少至12.17%。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兴银资本、兴璟投资的减持告知函,兴银资本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11月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7,796,200股,兴璟投资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11月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1,626,900股。截至2022年11月9日,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兴璟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从303,198,193股减少至263,775,093股,减持比例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2%。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兴银资本和兴璟投资自公司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3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中,兴银资本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42%的股份,即不超过30,000,000股。兴璟投资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91%的股份,即不超过40,430,007股。

  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兴银资本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46%的股票,即10,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2.31%的股票,即50,000,000股。兴银资本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2.31%的股票,即50,000,000股。兴璟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64%的股票,即13,961,807股。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截至本公告日,2022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