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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选举蔡雪朋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蔡雪朋女士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决议通过上述授信担保议案,上述议案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补充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2年11月25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及第二项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9。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蔡雪朋女士简历:

  蔡雪朋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无境外居留权。2014年2月至今供职于公司,负责公司资金业务,现任集团副总裁。

  蔡雪朋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荣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之全资股东蔡高校先生姐姐之女,与蔡荣军先生、蔡高校先生为舅甥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6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蔡雪朋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蔡雪朋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次提名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蔡雪朋女士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蔡雪朋女士简历:

  蔡雪朋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无境外居留权。2014年2月至今供职于公司,负责公司资金业务,现任集团副总裁。

  蔡雪朋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荣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之全资股东蔡高校先生姐姐之女,与蔡荣军先生、蔡高校先生为舅甥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6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授信及担保事项概述

  1、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2、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项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其中部分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凤归路3号2栋一层至五层;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325,781.7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2、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229,97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3、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699号;

  法定代表人:关赛新;

  注册资本:251,275.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4、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3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创业大道与烔中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李火清;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上述授信担保议案,上述议案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补充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计划,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其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项《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6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25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1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说明:(1)上述提案1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11月25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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