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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5号文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750万元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4,250万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75,471.70元,再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金额1,523,58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400,943.4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 年4月16日出具天健验〔2020〕77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与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牧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廿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公司因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另行聘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因此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信证券不再继续履行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义务由万联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上述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国信证券分别连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廿里支行签订了《关于解除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协议书》,并自该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原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与此同时,公司及衢州牧业、万联证券分别连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廿里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以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及2021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解除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衢州牧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廿里支行(银行账号:19740201040088667)存储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因此,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衢州牧业于近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衢州牧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廿里支行及万联证券于2021年11月22日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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