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佑德”)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该金额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进展及其他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西藏天佑德,最高保证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5月31日

  3、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1号

  4、法定代表人:王兆基

  5、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6、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酒精饮料)批发;白酒生产;谷物种植,粮食收购,饲料销售;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7、与本公司的关系:西藏天佑德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9、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10、经查询,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基于主合同项下可能发生的多笔债务,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甲方同意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合同要素:

  (一)主合同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即主合同债务人及/或主合同债务人的关联公司签订的合同,关联公司适用主合同项下定义,下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二)主债务人

  本合同正文提及主债务人,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均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及其关联公司。

  (三)最高债权额

  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最高债权本金额(100,000,000,大写壹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四)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

  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皆含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五)强制执行公正

  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办理赋予本合同以牵制执行效力的公正手续。

  (六)争议解决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如下争议解决方式:

  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合同份数

  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其余用于办理公证等各项手续。

  (八)合同签署地:西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0,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