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9 证券简称:西域旅游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市准噶尔路22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生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09,09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384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7,847,1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127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1,249,2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57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通过网络投票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0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0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陈竞蓬律师、黄启发律师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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