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2—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043号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04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2—04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责任保险情况概述
(一)投保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投保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责任限额: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四)保险费总额:不超过 30万元人民币
(无)保险期限:1 年
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更好的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22-04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9日
至2022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5日、2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3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在参会登记时同时提供“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公司将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认是否符合参会条件;会议当日,公司会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上述“两码”查验、体温测量和登记,来自重庆市涪陵区外的参会股东还需提供三天两检(每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文件;参会股东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请予配合!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周勇、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2—04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发出监事表决票3份,实际收回监事表决票3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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