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5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少云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02,236,8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95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02,188,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94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7%。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关系基于现任监事曾智明担任江门市滨江侨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3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2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金涛律师和叶可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本次备查文件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2年10月24日起算,截至2022年11月11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11月12日至2023年5月11日),如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 可转债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6年11月16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由25.43元/股调整为25.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33元/股调整为25.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可转债发行方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 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2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21.45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11月12日至2023年5月11日),如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约6448万元河南省平顶山市
新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包)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预中标约6448万元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包)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近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包)的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2.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4.中标包号:2包;
5.中标价格:道路清扫保洁收费单价:9.08元/㎡;绿化带人工捡拾保洁收费单价:2.34元/㎡;
6.特许经营年限:建设期1个月,特许经营期限8年;
7.预估中标总金额:64,483,697.52元;
8.服务内容:
(1)城区道路机械化作业、清扫保洁、数字化平台建设;
(2)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冲洗、冲刷;
(3)绿化带日常捡拾保洁;
(4)果皮箱清掏、擦洗;
(5)临街门店垃圾上门收集。
二、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 风险提示
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少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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