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1、董事、总经理蔡琳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
2、董事、副总经理付卫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59,5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2%。
3、董事、副总经理徐捷爽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
4、财务总监齐艳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2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
5、总工程师周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
6、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晓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58,0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2%。
以上减持人员中,蔡琳、徐捷爽、齐艳、周鹏的股份均为股权激励归属所取得,均已上市流通。
付卫东先生的股份中,650,671股为IPO前取得,暂未流通;8,880股为股权激励归属所取得,已上市流通。
王晓强先生的股份中,650,672股为IPO前取得,暂未流通;7,400股为股权激励归属所取得,已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董事、总经理蔡琳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2%,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25%。
2、董事、副总经理付卫东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4%,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25%。
3、董事、副总经理徐捷爽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48%,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25%。
4、财务总监齐艳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3%,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25%。
5、总工程师周鹏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0%,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25%。
6、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晓强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0%,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25%。
上述减持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其中,齐艳的减持期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蔡琳、付卫东、徐捷爽、周鹏和王晓强的减持期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以上人员窗口期均不得减持。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自主行权、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付卫东和王晓强的ipo前取得的股份数差1股,是由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登记时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中合计数的尾差由四舍五入导致。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由于齐艳的股权激励归属日期早于本次减持的其他人员,故而齐艳的减持开始和结束时间相应早于其他人员。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述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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