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暨权益变动比例达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81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宜桥”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7,004,3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5,581,566股,下同)的6.65%。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19年12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康宜桥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00%。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康宜桥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2年11月13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康宜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另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96,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46,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

  ● 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内,康宜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65%减少至5.62%,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到1.04%(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 本次权益变动系康宜桥实施其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10.45-14.29元/股,减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9,047,310.04元;大宗交易的减持价格为8.95元/股,减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234,904.49元,大宗交易方式未完成减持数量为4,861,631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1%的相关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股东康宜桥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达1%的告知函》。

  本次权益变动前,康宜桥持有公司股份17,004,321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份总数的6.65%。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康宜桥在减持股份前履行了预先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内,康宜桥于2022年8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另在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11月10日的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96,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46,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

  综上,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内,康宜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65%减少至5.62%,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到1.04%(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系康宜桥实施其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现将康宜桥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累计达到1%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4、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康宜桥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所致,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及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9)。康宜桥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康宜桥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康宜桥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11/14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