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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沃股份”)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72.1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51万元,合计3,763.69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49,245.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572.18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91.51万元,合计使用自筹资金共计3,763.69万元,具体如下: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2)01858号《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72.1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51万元,合计3,763.69万元。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事项。

  4、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天衡专字(2022)01858号《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金沃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沃股份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1858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49,245.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09.50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49,245.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4、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上述存款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6、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采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资金负责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3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佳沃精密智造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佳沃精密智造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出资500万元人民币于衢州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佳沃精密智造有限公司”(暂定名,具名称以当地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目标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衢州佳沃精密智造有限公司

  拟定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由公司持股100%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拟定经营范围: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以上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的信息为准。

  三、 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依托公司现有产业、技术积累,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结合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资源优势、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决策。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和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2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全资子公司衢州杰沃精机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杰沃精机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出资500万元人民币于衢州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杰沃精机有限公司”(暂定名,具名称以当地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目标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衢州杰沃精机有限公司

  拟定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由公司持股100%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拟定经营范围:数控机床成套设备、数控机床配件、设计、制造及销售。

  以上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的信息为准。

  三、 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自身及社会优质资源进行产业整合,有利于落实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快速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和加快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及整体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决策。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和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永年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1名,通讯出席监事2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72.1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51万元,合计3,763.6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名,通讯出席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72.1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51万元,合计3,763.6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杰沃精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杰沃精机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杰沃精机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佳沃精密智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佳沃精密智造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佳沃精密智造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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