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2月5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1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2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 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 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五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 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2、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 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 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推荐人必须在2022年11月16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平
联系电话:0755-86168118-828
联系传真:0755-86168166(董事会办公室 周金平收)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区2栋A座5层
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候选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2月5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 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 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 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10、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11、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9)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8、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6)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 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 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推荐人必须在2022年11月16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平
联系电话:0755-86168118-828
联系传真:0755-86168166(董事会办公室 周金平收)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区2栋A座5层
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推荐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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