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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编号:2022-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邹洵先生

  6、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410,978,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456%。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410,417,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5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60,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247,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4%。

  3、公司董事、部分独立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10,978,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7,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益群  高毛英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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