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德莅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0号)。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2年11月修订)》。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2年11月修订)》。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11月修订)》。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2年11月修订)》。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1月修订)》。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2年11月修订)》。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2年11月修订)》。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2年11月制订)》。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1月2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鲜中东先生、魏璞女士、谭梦雯女士、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鲜中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魏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谭梦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1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1月2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盛毅先生、陈禹女士、刘水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水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盛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陈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刘水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1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十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1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3)。
三、备查文件
1、《永和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89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1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恒女士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11月29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经公司监事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核查,同意曾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2号)
三、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9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鲜中东先生、魏璞女士、谭梦雯女士、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盛毅先生、陈禹女士、刘水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水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盛毅先生、陈禹女士、刘水兵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正式就任前,现任董事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鲜中东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现任四川川京涂业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鲜中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鲜中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鲜中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魏璞女士,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成都平安医院综合办主任,友谊医院院长助理。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魏璞女士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魏璞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魏璞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谭梦雯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副主任护师。曾在成都平安医院历任护士长、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友谊医院护理部主任。担任第四届成都护理学会院感专委员委员,担任第十届成都护理学会理事,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谭梦雯女士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谭梦雯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谭梦雯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刘杰先生,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刘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未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刘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盛毅先生,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经济学研究员。曾任内江齿轮厂车间副主任、生产科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对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宏观发展研究所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与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现任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盛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盛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盛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陈禹女士,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宏观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台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陈禹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刘水兵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已获得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证。曾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渠县电力公司财务总监、四川简阳能投建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四川省数字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四川省天府云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水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刘水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水兵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9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曾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上述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正式就任前,现任监事将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晓玲女士,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成都平安医院采购部主任、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曾晓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曾晓玲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曾晓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93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11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第5.00、6.00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均采用等额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5日、11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罗雪
联系电话:0576-87121675,传真:0576-87121768
电子邮箱:dongmi@yhvalve.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5”,投票简称为“永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90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52人,会计师数量22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约为45.23亿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约为34.29亿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约为15.65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共计587家。审计客户所在主要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约7.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共计2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姚丽强,200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6月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数量14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良刚,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立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畅,2006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9月开始在立信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共计1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5万,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次审计费用较上年总费用增加了10万元,增幅为6.06%,系本年需进行内控审计,业务量较去年增加。立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审计机构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永和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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