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2-5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41)。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林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1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止至本公告日,林林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本次减持情况及持股情况变化。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林林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林林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

  3、 林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截止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