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1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陈红良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副董事长方启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瑞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GDR 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 GDR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 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 GDR 发行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2、3、4、5、6、7、8、9 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以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数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蒋丽敏、张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