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1,939,83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498,060,170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詹启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詹启军先生, 独立董事李东先生、肖浩先生、喻志勇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嘉惠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中财务总监凌俊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钟泳、田雅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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