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忠强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玥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包括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艳利、狄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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