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中融恒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融恒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90号),注册日期为:2022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为债券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中具体列示。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4.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5.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本基金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12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8.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 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上限为75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75亿元的,本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首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认购申请金额超过75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相关公告。
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2.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中融恒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非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的相关信息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调整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16.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 160 6000 或 010-56517299)咨询详情。
17. 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 风险提示
本基金作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融恒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融恒润纯债
基金代码:中融恒润纯债A 代码:016955
中融恒润纯债C 代码:016956
基金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三)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中具体列示。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四)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各个网点同时公开发售。
1. 直销机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 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见本公告“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部分。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届时管理人将及时公示。
(六)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12日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 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需缴纳的认购费用按认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认购除外);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投资人承担。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投资人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基金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1:某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则其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5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在募集期内产生利息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50%)=9,950.25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50.25=49.75元
认购份额=(9,950.25+5.00)/1.00=9,955.25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金额在募集期内产生利息5.00元,在基金发售结束后,其所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为9,955.25份。
例2:某投资人投资1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在募集期内产生利息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50.00元,可得到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二) 认购的数额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相关公告。
按照本基金各类份额合并计算,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通过中融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2. 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认购本基金。
(2)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见本公司网站。
(3)交易日17:00后提交的认购申请将自动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 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开户需提交如下材料:
(1)《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必须为储蓄卡或存折,不得使用信用卡);
(4)《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5)《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6)《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7)如需登记与股东账号卡相关联的中登基金账户,需提供证券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仅为非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投资者,须填写《CRS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9)未成年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申请人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收入证明、劳动关系合同等证明材料。
②其他未成年人需提供以下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在账户业务申请表“实际控制人”及“代办人”处填写监护人信息:
A.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
B.《监护人认可未成年人投资行为声明》。
C.户口本复印件,其中监护人与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本户口本中,且监护人与申请人为“父母与子女”关系,并加盖当地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D.如不能提供户口本,或户口本中未能有效说明监护人与申请人之前关系的,或者监护人与被申请人关系不为“父母与子女”关系,则需提供以下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之一:
a.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法院判决书;
b.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c.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证明原件(盖章);
d.指定监护的相关文件(如直销柜台不能判断,可由法律合规部协助审核)。
(10)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在境内工作、居住满一年,并提供居留证、就业证复印件,或提供在职收入证明原件、最近6个月完税证明或银行代发工资最近6个月对账单等证明材料;
(11)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应提供投资者与代办人双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提供投资者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
(2)申请认购当日交易时间内需提供有效的划款凭证或划款指定;
(3)个人投资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远程委托办理业务的,需提供本人手持开户证件原件的照片;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应提供投资者与代办人双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提供投资者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 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或自营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1)《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业务资料;
(3)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银行信息材料复印件;
(5)《机构预留印鉴卡》,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6)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机构授权委托书》;
(8)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9)《投资者权益告知书》;
(10)《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11)《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12)《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3)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或以其他类型证件办理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4)如需登记与股东账号相关联的中登基金账户,还需提供证券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5)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的,还需提供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
(16)税收居民身份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需填写《CRS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或仅为非居民的投资者,需填写《CRS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7)机构为其管理的产品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时,除机构投资者开户所需资料外,还提供以下资料:
① 《产品信息表》;
② 产品成立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2. 认购本基金产品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
(2)需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供划款凭证或划款指令。
(四)直销柜台办理业务特别说明
1. 认购期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 投资者认购基金前,应通过汇款转账的方式将足够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账户:
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3419027305242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345
3.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划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办理直销基金业务须使用本公司模板的表单,直销表单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直销柜台获取。
4. 注意事项
(1)直销柜台的认购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基金募集期交易日17:00,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在交易时间内将足额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并将划款凭证或指令提交至直销柜台。若提交申请当天资金未足额入账,该笔申请将自动取消。提交划入直销账户的资金不计利息。投资者划款账户须为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开户失败的;
②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的;
③ 投资者划入的资金小于其申请认购金额的;
④ 在发行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的情形。
(4)投资提示
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直销柜台获取申请材料,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五)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业务的流程与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五、退款事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 已开户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 投资者的资金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到账;
5. 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的情形。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投资者需填写《资金退出申请书》,申请将该笔认购无效资金划往投资者来款的银行账户。
(三)募集失败: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发售费用
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有效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2、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56517000
传真:010-56517001
联系人:肖佳琦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银行)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310003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成立时间:1996年9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46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3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拾玖亿叁仟零贰拾万零肆佰叁拾贰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2、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56517000
传真:010-56517001
联系人:李克
网址:www.zrfunds.com.cn
(四)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2、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010-56517002、010-56517003
传真:010-64345889、010-84568832
邮箱:zhixiao@zrfunds.com.cn
联系人:徐冉、杜净瑜
网址:www.zrfunds.com.cn
(2)中融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微信服务号“中融基金”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微信服务号“中融基金”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trade.zrfunds.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电话:024-23280810
联系人:王力华
客服电话:(024)95346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电话:021-20315290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48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亮
电话:010-80928123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黄博铭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8
联系人:贾鹏
客服电话:95310
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联系人:周志茹
客服电话:95584/4008-888-818
1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电话:021-38784580-8918
联系人:李欣
客服电话:95351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奚博宇
客服电话:95579
1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333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95517
1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991
联系人:蔡霆
客服电话:400-651-5988
15)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16)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服电话:400-6898888
17)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
19)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22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李荣
电话:0769-22115712
客服电话:95328
2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95329
2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服电话:95318
2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396
2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丛中
客服电话:95335
2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95323
2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服电话:95582
2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服电话:95570
27)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电话:010-59313555
联系人:丛瑞丰
客服电话:400-8180-888
2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B座6层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3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3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33)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B座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B座501
法定代表人:杜福胜
客服电话:400-818-5585
3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35)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400-820-2819
3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恒安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客服电话:400-618-0707
3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3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3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0
联系人:陈广浩
客服电话:400-684-0500
4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电话:010-5898 2465
联系人:穆飞虎
客服电话:010-6267 5369
4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联系人:李露平
客服电话:400-818-8000
4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4
联系人:黄敏嫦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43)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8028
联系人:董宣
客服电话:400-001-1566
4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33
45)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服电话:400-623-6060
46)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电话:021-20530224
联系人:江辉
客服电话:400-820-1515
4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兰敏
客服电话:400-118-1188
4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电话:021-51327185
联系人:徐亚丹
客服电话:400-799-1888
4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5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29330513
联系人:陈丽霞
客服电话:400-9302-888
5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52)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电话:010-5901384
联系人:王芳芳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5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88
联系人:张蜓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5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5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的太平金融大厦1503-1504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电话:021-65370077-209
联系人:俞申莉
5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5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联系人:戚晓强
客服电话:400-159-9288
5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 95193
59)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6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400-673-7010
6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400-6099-200
6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6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6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服电话:95055-4
6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华阳路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
负责人:马靖云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徐莘
经办律师:梁丽金、徐莘
(六)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首席合伙人)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治华、江嘉炜
联系人:杨伟平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中融恒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中融恒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2年11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