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2-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江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41,968,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4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3,212,7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1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58,755,8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7519%。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3,529,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3,529,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962,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3,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962,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涵和韩叙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2-07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6,547,156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16,481,927股变更为609,934,77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6,481,927元变更为609,934,771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2年11月16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四层董事会办公室

  2. 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6日起45天内,每工作日9:00-11:30, 14:00-16:30。

  3. 联系人:林洁

  4. 联系电话:0592-3781760

  5. 传真:0592-6515151

  6. 电子邮箱:jie.lin@kingdomway.com

  7. 其他:

  (1)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