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2-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运河路99号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4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顾益明、顾龙棣,独立董事黄鹏、万解秋、戚爱华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 份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陶奕、蒋静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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