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尚未开庭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益方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INVENTISBIO LLC,以下简称“美国益方”)均为被告方
● 涉案标的:根据原告米拉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MIRATI THERAPEUTICS,INC.,以下简称“米拉蒂公司”或“原告”)起诉状,其要求公司以及美国益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诉争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同时涉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金额人民币9,9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涉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仅为米拉蒂公司提起诉讼主张的请求和金额,不代表法院审理结果。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该诉讼案件不涉及公司临床管线,不会影响公司整体在研产品的研发及申报进度,对公司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米拉蒂公司近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起诉状,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益方、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代星(Xing Dai)侵害米拉蒂公司和亚雷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雷公司”)技术秘密。米拉蒂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要求法院确认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归米拉蒂公司与亚雷公司所有,并要求公司、美国益方及代星(Xing Dai)共同赔偿米拉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9,900万元。2022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
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和请求内容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米拉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MIRATI THERAPEUTICS,INC.)
被告一: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益方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INVENTISBIO LLC)
被告三:代星(Xing Dai)
(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以下合称“所有被告”或“被告”)
(二)事实与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告提出,被告某项临床前在研项目的技术信息与原告米拉蒂公司和亚雷公司的涉案技术秘密相同或实质相同,被告涉嫌构成对涉案技术秘密的侵害。原告亦提出,公司和美国益方获得的专利应归米拉蒂公司和亚雷公司所有。
原告据此请求法院:
1、判令所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米拉蒂公司与亚雷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并且停止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和允许他人使用米拉蒂公司与亚雷公司的技术秘密;
2、确认公司及美国益方因侵害米拉蒂公司与亚雷公司技术秘密而申请的发明专利归米拉蒂公司与亚雷公司所有;
3、要求所有被告共同赔偿米拉蒂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9,800万元,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共计人民币9,900万元;
4、要求所有被告承担损失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涉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仅为米拉蒂公司提起诉讼主张的请求和金额,不代表法院审理结果。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该诉讼案件不涉及公司临床管线,不会影响公司整体在研产品的研发及申报进度,对公司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目前在研的临床和临床前管线产品均为自主设计和研发。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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