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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科投资”)持有公司272,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44%,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浦科投资解除质押2,300万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科投资累计质押公司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持有公司272,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44%)的公司控股股东浦科投资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的知会函,其原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2,300万股公司股份,于2022年11月15日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浦科投资本次解除质押为提前解除质押。未来如有变动,浦科投资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0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通讯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27,300,484股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朱旭东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吕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1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并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9年1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9-012)。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19年7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1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81元/股(含14.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3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1)。

  经上述调整后,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调整为: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81元/股(含14.8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其中: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90%,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10%。

  截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7,300,48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386%,回购最高价格13.2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81元/股,回购均价11.10元/股,累计使用资金总额303,137,761.27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2)。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拟对已回购的27,300,484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其他事项不变。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和2022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已回购的27,300,484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7,300,484股,由957,930,404股变更为930,629,920股,注册资本由95,793.0404万元变更为93,062.9920万元。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需要申报债权的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申报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15层,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50367718。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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