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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科技”)签署了《内蒙古华电包头市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PC总承包合同制氢站部分》,合同金额为344,945,498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文端超、彭刚平、李国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创业楼内(园区内)106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贺强

  主要股东: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氢能科技为华电新能的全资子公司,华电新能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氢能科技、华电新能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氢能科技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标的为内蒙古华电包头市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PC总承包合同制氢站部分,包括合同范围内制氢站设备供货及建筑安装工作。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名称:内蒙古华电包头市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PC总承包合同制氢站部分

  合同金额:344,945,498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及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到货款、验收款和质量保证金,建筑安装工程按工程节点支付。

  竣工日期:2023年内投产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逾期违约、质量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氢能科技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氢能科技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项目所在地疫情管控措施和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 报备文件:

  1、《内蒙古华电包头市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PC总承包合同制氢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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