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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1)。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公司212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72,641,4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74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3,845,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0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8,795,6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4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739,5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739,5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99%。

  3、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祝恩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5,031,626股

  1.02、候选人:《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5,031,626股

  1.03、候选人:《选举徐卫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5,031,626股

  1.04、候选人:《选举邓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5,031,626股

  1.05、候选人:《选举汤佩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2,189,62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祝恩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18,853股

  1.02、候选人:《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18,853股

  1.03、候选人:《选举徐卫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18,853股

  1.04、候选人:《选举邓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18,853股

  1.05、候选人:《选举汤佩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18,853股

  2.00、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廖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33,509,626股

  2.02、候选人:《选举李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33,509,626股

  2.03、候选人:《选举宁华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33,509,62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廖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718,853股

  2.02、候选人:《选举李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718,853股

  2.03、候选人:《选举宁华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718,853股

  3.00、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高叶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38,009,626股

  3.02、候选人:《选举钟诗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38,009,62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高叶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4,718,853股

  3.02、候选人:《选举钟诗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4,718,853股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607,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5,1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2%;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607,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5,1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2%;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607,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5,1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2%;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607,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5,1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2%;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607,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5,1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2%;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607,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5,1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2%;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638,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7,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3%;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8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1月16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祝恩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祝恩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

  由祝恩福先生、李一鸣先生、廖安先生组成,祝恩福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

  由李一鸣先生、祝恩福先生、宁华波先生组成,李一鸣先生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委员:

  由宁华波先生、祝恩福先生、廖安先生组成,宁华波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由廖安先生、李一鸣先生、徐卫忠先生组成,廖安先生为召集人。

  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徐卫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王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0-8553359

  传真:0730-8551458

  邮箱:wanghong@china-kmt.cn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

  邮编:414003

  6、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熊红象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余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余欢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0-8553359

  传真:0730-8551458

  邮箱:yuhuan@china-kmt.cn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

  邮编:414003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审议的上述议案发表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次股权激励修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简历

  祝恩福:男,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浩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岳阳凯达科旺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祝恩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止2022年11月16日,通过浩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40.68%股份,本人直接持有公司0.62%股份,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祝恩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祝恩福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物流师、注册职业采购经理(CPPM)。曾服役于在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通信处,曾任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会计,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7月获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截止2022年11月16日,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张伟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万股,已完成授予。

  张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卫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董事;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2022年11月16日,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徐卫忠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万股,已完成授予。

  徐卫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卫忠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廖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美国项目经理(PMP)。曾任长岭炼油厂工程处工程科副科长、科长;长炼九五工程指挥部计划科副处长;长岭炼化机动工程部副部长;长岭炼化岳阳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监理。现任长炼方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廖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廖安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一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石化长炼审计处科员;湖南建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调研员。

  李一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一鸣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宁华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已获得律师执业资格,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现任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至2014年,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至2016年,任中国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主任助理;2016年至2021年,任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至今,任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宁华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宁华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2022年11月16日,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王虹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万股,已完成授予。

  王虹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王虹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熊红象: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12月出生,汉族,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1年至2022年3月担任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3月至今担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止2022年11月16日,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熊红象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万股,已完成授予。

  熊红象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熊红象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任职的岗位要求。

  余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8月出生,汉族,本科双学士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部门助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1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2022年11月16日,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余欢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万股,已完成授予。

  余欢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余欢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87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1月16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高叶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高叶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高叶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1998到2015年在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公司西南分公司、山西分公司等多个项目上担任造价员、施工员及其他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工作,2016年至2021年在恒信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全过程跟踪审计师,2022年2月至今担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审计主管。

  高叶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高叶根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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