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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峰瑞睿佳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峰瑞睿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瑞资本苏州天使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峰瑞资本苏州天使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6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5%。

  ●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行业为医疗及科技等领域的早期和成长期项目。

  ●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聚焦医疗及科技等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本基金于2021年12月完成工商注册,已于2022年5月16日完成中基协备案(备案号:SVH887),首次关闭规模为2.45亿元。标的基金本轮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目标规模为4-5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6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5%。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集团投资苏州峰瑞睿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苏州峰瑞睿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昆山峰睿淀山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3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自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丰);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上海自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李丰;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26342;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认缴规模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认缴规模的1%。

  6. 出资安排:公司的首期出资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额的40%;原则上,后续出资两次,其中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30%,第三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专注于对医疗及科技等领域的早期和成长期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

  8. 投资规模限制:除非经顾问委员会同意,本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一(1)年;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顾问委员会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再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一(1)年。

  10. 管理费:投资期按认缴额的2%/年收取;退出期按尚未退出的项目成本的2%/年收取;延展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标的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12. 收益分配:(1)返还全体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2)支付全体合伙人优先回报(单利8%/年);(3)追补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第(2)项的分配额/80%*20%;(4)80/20分配:4倍以内,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5)75/25分配:4倍以上,75%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5%分配给普通合伙人;(6)70/30分配:5倍以上,7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3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并购、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医疗及科技等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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