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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系列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部分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因增减条款带来的序号改变以及个别字词修改、不涉及实质意思的改变,不作对照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各项制度的修订,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月17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60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 2022 年 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陈国桢先生、高勇进先生、尤若洁(You Ruojie)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彭涛先生、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被提名人的审查,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王刚先生在本次提名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于 2022 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潘利军先生、祁洪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之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月17日

  附件:候选董事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国桢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市金山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曾任公司技术部部长、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华峰铝业有限公司、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及上海华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国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股份;除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高勇进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2017年荣获2015-2016年度上海市金山区科技英才奖;为上海市金山区第六届人大代表。曾担任公司技术部部长、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华峰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峰铝业(日本)有限公司董事(代表取缔役社长)。

  高勇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尤若洁(You Ruojie)女士,澳大利亚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尤若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彭涛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隆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经理,并兼任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刚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理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王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潘利军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监事,同时兼任华峰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监事。

  潘利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祁洪岩女士,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徐州四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广东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计划科长、公司生产部部长。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同时兼任上海华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祁洪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61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日

  至2022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 2022 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和议案3还经公司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02、1.03、1.0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还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供核查。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2年 12月2日下午 13:00-13: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一)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若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凌燕女士 021-67276833

  会务联系人:梁敏女士 021-67276833

  公司传真:021-67270000

  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56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年11月16日上午9点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董事尤若洁(You Ruojie)、独立董事项先权、独立董事陈希琴因疫情原因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系列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修订,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其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制定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管理,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规定,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结合公司目前事业情况,制定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均适用同一薪酬标准。具体如下:

  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0元(税前),需完成独立董事相关工作。

  2、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所涉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如薪酬方案需进行调整,应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审议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定于2022年12月2日下午2点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57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1月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 名,其中潘利军先生因疫情原因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晓峰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系列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修订,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其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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