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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 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起增加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Y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原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Y类基金份额,原有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是否允许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是指除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投资的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者投资的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指仅允许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本基金A类和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9385, Y类基金代码017355。本基金各类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其他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申购费率优惠安排,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2)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3)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7%;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35%。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15%;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075%。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调整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优惠安排,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二、重要提示

  1、自2022年11月16日起,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开通申购业务的时间另行公告;本基金为养老目标风险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了三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2、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托管协议》和《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2022年11月16日起生效。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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