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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9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277,192.26万元,其中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余额约为96,850.12万元,未到期的财务资助余额约为180,342.14万元(含已展期的财务资助余额约3亿元)1。

  1对于约定期限届满的财务资助款项拟进行展期的行为,公司视同为新发生财务资助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进行后续管理,因此公司在财务及资金管理中,并不对未到期财务资助是否为经过展期所形成进行区别管理或专项统计。

  2、公司密切关注财务资助的可回收性,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逾期财务资助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354.71万元,未到期财务资助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9,119.50万元。

  3、公司已对现存的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以及审慎评估。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新冠疫情发生持续反复、相关负面影响传导至零售消费端,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并对资助对象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负面影响,公司仍将可能面临财务资助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凯龙”)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607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落实,对监管工作函中所列问题作出如下回复说明:

  一、逐笔披露相关逾期款项的资助对象、交易背景、审批程序、借款期限、逾期时间及具体原因,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以及公司目前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和预计损失。

  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277,192.2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3%。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余额96,850.12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与M公司、N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同意向其提供160万元借款,并约定于商场开业前一个月归还相关欠款。双方合作的吉首乾州商场已于2020年7月30日开业。

  注2: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公司有权在代收商户租金及管理费等经营收益时优先扣取借款本息,但实际操作中公司尚未扣取的原因主要系出于维护与委管合作方的长期合作的考虑;由于目前相关委管商场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预期良好,因此公司认为相关借款的回收不存在实质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若相关情形出现重大负面变化,公司将考虑执行从经营收益中扣取借款本息的权利。

  二、2022年7月23日,公司在《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中称,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夫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请公司结合前述事项,说明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发布《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并披露了对3家资助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第6.1.7条所规定的“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中所指“目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系针对《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所披露的3家财务资助对象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以向市场说明公司向其追加财务资助金额不存在违反《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形。

  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持续根据监管要求完善与提供财务资助相关的审批与信息披露机制:

  1、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对公司未来12个月内新增财务资助进行披露,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9日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要求发布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首次全面披露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及逾期金额,并向投资者说明及提示了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风险。

  公司未来也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完善与提供财务资助相关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及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三、公告披露,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277,192.26万元。请公司全面梳理现存财务资助情况,充分评估是否存在其他逾期风险。

  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277,192.26万元。其中未到期财务资助账面余额约为180,342.14万元(含已展期的财务资助余额约3亿元)2

  2对于约定期限届满的财务资助款项拟进行展期的行为,公司视同为新发生财务资助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进行后续管理,因此公司在财务及资金管理中,并不对未到期财务资助是否为经过展期所形成进行区别管理或专项统计,对应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为9,119.5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按资助对象统计账面余额1亿元以上的财务资助款项中未到期3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3除A公司、C公司财务资助存在部分逾期外,本表中其余资助对象截至2022年9月30日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1:AD公司同时作为合作自营商场合作方/项目公司、已开业商场的委管合作方出现,主要系公司原计划以AD公司为项目公司合作建设及经营自营家居商场,但因疫情形势下双方合作的商业考量,该商场暂以委管商场形式开业经营;公司目前持有AD公司唯一股东AE公司的19%股权。根据各方协议的约定,公司保有后续进一步增持AE公司股权并将该商场转为自营商场的权利。

  注2: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公司有权在代收商户租金及管理费等经营收益时优先扣取借款本息,但实际操作中公司尚未扣取的原因主要系出于维护与委管合作方的长期合作的考虑;由于目前相关委管商场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预期良好,因此公司认为相关借款的回收不存在实质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若相关情形出现重大负面变化,公司将考虑执行从经营收益中扣取借款本息的权利。

  注3:公司与AI公司之间上述1.73亿元财务资助未约定到期日期,主要系项目公司各股东将在项目公司存在建设及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及相关协议约定提供借款。公司通过AI公司向AJ公司以股东借款形式投入资金,相关借款未来可通过AJ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经营物业贷款等方式进行收回,因此未约定到期日。

  公司财务资助期限通常结合公司自身资金状况、资助对象资金需求情况及其资信水平、预期项目合作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经与资助对象协商并履行适当的审批决策程序后确定。后续财务资助款项的回收可能受各种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或变动而存在一定的逾期的情况。

  相较于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公司在进行业务开展及财务管理的过程中,更关注相关财务资助款项的可回收性。公司会对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持续的跟进与评估,在判断可回收性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会允许逾期借款的存在,而不优先考虑通过重新提供借款或者对原有借款进行展期的方式消除逾期情形,主要原因系在借款逾期的情况下,公司可通过法律程序随时发起对借款的追偿,在资助对象出现偿还风险的情况下,该等情况相较于未到期借款,从债权的追偿角度公司将具有更强的主动权。

  公司已对现存的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在不考虑宏观经济形势、新冠疫情及疫情管控措施等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出现难以预计的重大负面变动并对资助对象还款能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公司认为,除本回复中已提及的财务资助逾期情况及对应预计难以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外,公司其他财务资助款项在可回收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

  尽管公司评估其他财务资助款项预计不存在重大可回收性风险,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新冠疫情发生持续反复、相关负面影响传导至零售消费端,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并对资助对象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负面影响,公司仍将可能面临财务资助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水平和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并针对相关财务资助款项的逾期风险和可回收性风险进行定期披露。

  四、请你公司董监高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审慎开展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持续关注相关风险,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公司回复:

  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号——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等相关要求制定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事项采取充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在相关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在向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时,公司预计将视资助对象的具体资信水平及与资助对象的谈判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增强相关资助款项的可回收性,以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特别地,对于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所涉及预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相关背景情况及公司预计将与资助对象谈判的增信措施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督促公司审慎开展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持续关注相关风险,持续完善包括《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在内的公司财务资助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督促公司严格审查资助对象的资信水平、还款能力,切实履行应尽的审批义务、督促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公司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相关的风险,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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