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3,875,5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71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共 91,730,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44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2,145,1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4666%。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132,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8,132,6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7692%。
5、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董事邱盛平先生、王志伟先生,独立董事周建英先生、吴建初先生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865,56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
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8,122,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49%;
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李运、段青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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