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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9版)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11版)

  (上接C9版)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资料

  (一)公司名称: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Shangtai Technology Co., Ltd.

  (三)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四)注册资本:19,483.09万元

  (五)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9月27日

  (六)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0年8月25日

  (七)住所: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

  (八)邮政编码:052461

  (九)电话号码:0311-86509019

  (十)传真:0311-86509019

  (十一)经营场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县经济开发区

  (十二)公司网址:http://www.shangtaitech.com/

  (十三)电子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十四)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负责人及电话:

  1、证券部电话:0311-86509019

  2、董事会秘书:尧桂明

  二、公司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石家庄尚太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5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审[2020]531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4月30日,尚太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124,530,935.18元。

  2020年7月6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7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4月30日,尚太有限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125,842.74万元。

  2020年8月7日,尚太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尚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同日,尚太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尚太有限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124,530,935.18元折股,整体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8,891.67万元,股份总额为18,891.67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8月8日,尚太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发行人设立相关的议案。同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8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8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尚太有限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124,530,935.18元。

  2020年8月25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尚太科技上述相关登记,并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30679932938G),发行人依法完成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程序,发行人依法设立。

  2021年3月20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专[2021]5653号《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的专项说明》,对改制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增2020年4月30日净资产308,492.14元,更正后的净资产为1,124,839,427.32元。

  2021年3月21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评估结果调整的专项说明》,对发行人改制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评估值为125,873.59万元。

  2021年4月8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月8日,发行人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尚太有限净资产调整事项进行确认,并同意根据调整后的净资产值对《发起人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系尚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为欧阳永跃、长江晨道等31名股东,各发起人分别以其各自占公司净资产的份额作为出资缴纳认缴股本。变更设立后,公司完整承继了尚太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三、公司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9,483.09万股。本次计划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494.37万股,公司现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如果本次发行6,494.37万股,则本次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之“(一)发行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合计有15名自然人直接股东。前10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国有股、外资股和战略投资者

  1、国有股东情况

  发行人股东中,重庆两江、安鹏智慧、安鹏创投、华金领越和创盈五号系国有出资,但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 36 号)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督管理另行规定”,上述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由内部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发行人进行投资决策,无需履行国资监管程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东。

  2、外资股和战略投资者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外资股和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行业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公司主要从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自主研发生产,并围绕石墨化炉这一关键生产设备,提供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的受托加工业务。公司同时从事碳素制品金刚石碳源的生产,以及其他碳素制品相关受托加工业务。石墨化焦为石墨化炉生产环节的附属产品,由于公司石墨化生产规模较大,也成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作为新兴的负极材料供应商,公司着力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在自主化和一体化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关键设备自主设计开发,全工序自行生产,打造了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

  尚太有限于2008年设立,从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服务,并开展金刚石碳源等碳素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受到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2017年,公司注意到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机会,决定从负极材料关键工序加工服务向负极材料自主研发、一体化生产并销售转变,组建了一支融合碳素行业和负极材料行业人才的专业团队,在既有的生产管理经验和装备工艺积累基础上,结合负极材料领域的产品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实现了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已进入下游知名企业如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国轩高科、蜂巢能源、雄韬股份、万向一二三、欣旺达、远景动力、瑞浦能源、中兴派能等锂电池厂商的供应链,并参与新产品开发,不断深化合作,受到行业的广泛认可和良好评价。2019年,公司于CATL2019年度供应商大会荣获宁德时代颁布的“年度优秀供应商”称号。2021年,公司于CATL2021年度供应商大会荣获“供应优秀奖”,被国轩高科评为“年度钻石供应商”,并在第六届动力电池应用国际峰会上荣获“年度影响力企业(负极材料类)”称号。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产品销售量快速上升,由2019年的11,188.21吨到2021年的64,836.61吨,年复合增长率达140.73%,2022年1-6月,尚太科技负极材料销售量达5.01万吨,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在保证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同时,公司亦在持续开拓国内外新客户,向LG新能源、比亚迪等锂离子电池厂商开展送样检测,有助于保持公司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续的竞争力。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在负极材料制备方法、新产品开发、设备工艺等领域拥有多项研究成果,受到行业的广泛认可。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41项授权专利,包括10项发明专利和31项实用新型专利,有多项专利处于审核状态中。公司积极围绕新能源产业链,与上下游行业开展持续合作,同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探索高性价比的原材料;与设备供应商开发新设备,研究适配性更强、生产效率更高的新工艺;与下游锂电池厂商开展合作研发,探索在比容量、倍率、循环寿命等多项性能更为平衡,综合性能表现更优的新一代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二)主要产品

  1、锂电池负极材料

  (1)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公司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消费类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产品包括ST-1、ST-14、ST-12等多个型号,在比容量、首次效率、压实密度等方面有较优的表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负极材料产品如下:

  

  除上述产品之外,公司持续推进负极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公司奉行自主创新战略,同时积极同下游锂电池厂商开展合作研发。目前,公司组建专门的技术团队,正在着力研发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促使产品在具备高比容量、高倍率性质的同时,在膨胀、压实密度、首次效率等指标同样有较优表现,适应未来主流新能源汽车、高端消费电子产品的需要。公司同时在进行工艺改进,将焙烧、石墨化、炭化等工序积累的新工艺新装备应用于各种产品的生产,进一步提升原有产品的品质,提高产品生产效率。

  (2)受托加工负极材料

  报告期内,围绕石墨化过程,公司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公司曾长期经营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的受托加工服务,2017年起,公司决定转型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供应商,通过产品开发、设备调试以及向客户送样测试,最终实现批量供货。在此期间,公司石墨化产能超过自身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的需要,仍为同行业提供石墨化加工服务。2018年7月起,公司负极材料销售量迅速增加,自有石墨化产能需要优先保证自主生产的需要,相关受托加工负极材料业务规模快速下降。2021年,山西昔阳二期相关生产线陆续投产,公司炭化工序生产能力出现短期盈余。为合理利用资产,避免设备闲置,公司承接了部分炭化工序的受托加工业务。

  2、碳素制品

  碳素制品方面,公司产品包括金刚石碳源、石墨化焦,并提供其他受托加工服务。

  金刚石碳源为合成人造金刚石的重要原料,在高温高压环境下,有触媒、添加剂参与条件下合成金刚石单晶。其原材料为高纯度天然鳞片石墨,经过石墨化炉高温热处理提纯而成。

  石墨化焦为公司负极材料生产石墨化工序、金刚石碳源高温提纯工序的附属产品,其原材料为中硫煅后石油焦,依据其粒径的大小放置于石墨化炉内,作为电阻料和保温料使用,经过石墨化炉高温热处理后,形成高碳含量的石墨化焦粒或石墨化焦粉。石墨化焦主要作为增碳剂,应用于钢铁行业和铸造行业,也可作为铝用炭素材料应用于电解铝行业。

  

  公司另经营其他受托加工业务,主要为石墨结构件的高温提纯业务,将圆柱状的石墨结构件或少量异形件放入石墨化炉内,随金刚石碳源等一并进行高温提纯处理,去除杂质,提高其碳含量。报告期内,该项业务规模较小。

  除上述产品外,公司石墨化生产中破损的石墨坩埚亦可以对外出售,主要作为增碳剂使用。经过多次使用后,石墨坩埚会出现变薄、破损等情况,无法再次投入生产,由于该部分坩埚经过多次高温热处理过程,含碳纯度提高,经过加工同样可用做增碳剂使用并销售。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销售收入为公司主要盈利来源,公司曾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的加工服务商,围绕石墨化工序,在设备、工艺上均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创新经验,形成了独特的生产理念,并持续进行提高和改进。并以石墨化工序为基础,构建了负极材料全部工序一体化生产基地,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公司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与客户进行深度合作,在生产能力、技术路线等方面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保证公司持续获取客户订单。报告期内,公司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出货量快速增加,销售额持续扩大,同时保持相对稳定的毛利率水平,形成了稳定的盈利来源。公司碳素制品包括金刚石碳源和石墨化焦,金刚石碳源为公司长期生产经营的产品,其主要应用于人造金刚石的合成,该产品工艺相对成熟,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公司依据长期以来对市场和产品的理解,制定每年的生产和销售计划,使之成为公司稳定发展的盈利来源。2021年第三季度起,因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状况和市场竞争趋势,公司进行战略调整,将原有金刚石碳源生产线转为进行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生产。石墨化焦为公司石墨化炉生产的附属产品,其下游市场主要为钢铁、铸造以及电解铝行业,总体规模庞大但较为分散,价格和对应销售额存在一定波动,但因公司石墨化生产规模较大,导致附属产品同样形成了相对较大的业务规模,成为公司主营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

  2、生产模式

  针对负极材料,公司以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作为主要依据,结合自身生产能力、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通常情况下,客户会每月对未来三个月的需求量进行滚动预测,并在次月对上月预测进行调整,公司以此为依据,在每月召开生产会议,制定相应生产计划,进行规范化的批量生产,并综合考量生产能力、现有半成品、产成品库存情况等因素进行主要产品前置工序的生产。当客户发出实际订单或临时调整滚动预测时,由运营中心适度调整生产计划。

  针对金刚石碳源,公司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和自身生产能力、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由于该产品自公司创立之初即开始生产销售,其生产工艺相对成熟,下游市场需求相对有限,公司形成了对市场需求、价格变化的深刻理解,在组织生产时,以自身对市场销售情况的预测作为主要依据,制定相对固定产量的生产计划。另外,由于金刚石碳源生产需要石墨化炉进行高温热处理,对负极材料石墨化产能会有一定挤占,因此制定生产计划也会考虑石墨化生产能力。

  石墨化焦为公司负极材料石墨化、金刚石碳源提纯的附属产品,其生产随石墨化生产而进行,公司不会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

  受托加工方面,公司主要依据自身石墨化生产能力制定计划,其他受托加工以石墨结构件加工为主,其作为金刚石碳源进行高温提纯时的附属产品,在收到加工订单时,公司会制定针对性的加工服务计划。

  公司生产具体由生产中心组织生产,下设石墨化部和负极生产部,其中负极材料焙烧工序和石墨化工序,以及金刚石碳源生产、受托加工服务由石墨化部负责;负极材料生产其他工序由负极生产部组织。公司另单独设置品质部,编制生产过程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由检测组对各工序半成品进行品质检验,再由品质部进行分析和监控,以保障产品质量。公司每周召开生产例会,对上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并确认下周的生产安排。

  3、采购模式

  公司为锂离子电池的负极材料和碳素制品供应商,采购主要包括焦类原料、天然鳞片石墨、电力、石墨坩埚等。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石油焦、针状焦、煅后石油焦等焦类原料和天然鳞片石墨。针对上述原材料,公司执行以生产计划为核心的采购模式,根据生产计划,由运营中心生成物料需求,在公司生产会议通过后交由采购部执行。采购部门对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进行长时间的跟踪和研判,在具体执行时,对通过评估的供应商考察交货时间等因素后执行采购。当出现价格波动趋势时,公司会依据市场走势,制定临时采购计划,进行战略性的库存储备。焦类原料市场类比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特征,公司主要通过与厂商合作的贸易商进行采购,随着原材料采购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开始同厂商进行直接采购。

  电力为石墨化相关工序生产的主要能源,需求量长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稳定的电力供应对公司生产至关重要。公司在设立生产基地时即考察所在地的电网、电力供应情况,与当地供电局就电源性质、应急措施等达成协议,签署供电合同,执行统一采购。

  针对石墨坩埚,公司就合作历史、价格水平、品质控制、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了合格供应商名单。具体采购执行时,公司会依据未来三个月的生产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询价,并就交货期、结算等情况进行磋商,最终确定供应商和采购数量,完成采购。

  公司以一体化生产为主,但在生产能力不足时,会进行适度的委外加工采购。公司制定了专门的采购控制和质量控制程序,从供应商的筛选、加工过程、产品管理、质量验收等环节实行全流程控制。

  4、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通过销售人员拜访等方式与目标客户建立沟通机制。其中,针对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在达成沟通意向后,需要了解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要求,开展研发、样品生产工作,经过送样小试、中试等阶段,最终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审查,实现批量供货,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锂电池厂商,其行业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客户对产品及其锂电池技术路线的适配性要求较高。因此,开拓市场以及维护客户需要主动了解客户产品需求,紧跟市场发展态势,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研发能力,与客户开展就设计、开发、生产、售后的全方位深入合作。除销售部门外,公司研发中心、运营中心同样与客户进行持续交流和沟通,多部门的协调合作构建了公司的全流程销售体系,保障公司能够取得客户信赖,产品出货量快速增长。

  针对负极材料主要客户,公司在其生产基地附近设立异地仓库,便于客户开展产品检测,进行生产领用。

  (2)各项产品服务定价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产品服务均采取市场化定价模式。

  针对负极材料,发行人参考市场供需情况,综合考虑产品生产成本情况下,同客户进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在具体定价方式上,定期由客户发起询价或发行人进行报价,经充分沟通后确定交易价格,如因市场竞争因素、原材料价格等发生较大波动,双方会就具体事项进行磋商,依据磋商结果重新执行询价或报价过程,完成价格调整。

  针对受托加工负极材料业务,发行人在综合考虑自身产能、预计加工量、客户合作历史、市场供求关系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

  针对金刚石碳源、石墨化焦,发行人对下游市场情况有较为充分的理解。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情况基础上,结合自身生产成本、原材料价格等情况,发行人制定对外销售价格。通常情况下,发行人会在每月例会上,确定本月的产品服务价格,形成价格表并执行。

  针对其他受托加工服务,发行人在综合考虑客户合作历史、市场供求关系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关键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基于现有企业发展状况、生产经营特点,结合所处行业上下游以及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依据多年管理运营经验,不断探索尝试,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作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碳素制品供应商,公司把产品质量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将销售作为生产、采购的起点,在全环节实施精细化、品质化管理,较好地适应自身生产经营目标和企业发展需求。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

  公司产品包括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金刚石碳源、石墨化焦,生产所需原材料包括焦类原料、天然鳞片石墨等,公司产品与原材料对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针对上述原材料,公司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大幅上升,对原材料需求快速增加。报告期各期焦类原料采购金额分别为16,333.94万元、16,740.35万元、82,225.47万元和88,347.91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36.96%、41.12%、52.36%和55.46%。

  2019年,随着公司负极材料销售量的迅速提升,对应采购焦类原料规模大幅上升。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在上半年一度出现生产停滞的情况,原材料采购规模有所收缩,但自第三季度起,公司全面复工复产后,对原材料采购量快速上升。进入2021年,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爆发式增长影响,公司持续进行负极材料产品的满负荷生产,采购规模随之快速上升。2022年1-6月,随着锂离子电池相关行业需求扩张,公司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

  中硫煅后石油焦主要参与公司石墨化炉相关工序生产,在石墨化炉电加热过程中充当电阻料或保温料,在石墨化过程或高温提纯过程中,需要在炉内坩埚周围填满中硫煅后石油焦。随着公司石墨化炉生产规模的扩大,其采购中硫煅后石油焦规模相应扩大。

  天然鳞片石墨为金刚石碳源生产的原材料,报告期内,对该项原材料采购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与对应金刚石碳源业务下降有关。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对应生产规模有所下降。2021年,基于负极材料产品持续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且相关下游市场呈现高速发展态势,公司业务越来越聚焦于负极材料产品,2021年第三季度起,由于公司将全部石墨化炉产能用于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的生产,金刚石碳源业务规模快速缩小,对天然鳞片石墨的采购规模随之下降。2022年1-6月,公司未进行天然鳞片石墨的采购。

  (2)公司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焦类原料价格波动较大,总体上,2019年至2020年呈现下降趋势,进入2021年后,受相关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影响,原材料价格快速提升。但具体不同焦类原料存在因受各自市场供需情况变化导致的价格差异,此外,不同厂商、不同产地的焦类原料价格也存在一定差异。

  总体上,焦类原料价格呈现在2018年普遍处于高位,自2019年起逐渐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为:除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外,焦类原料同样是钢铁行业所需石墨电极产品的重要原料,2017年至2018年,受钢铁行业地条钢产能大幅淘汰影响,电弧炉炼钢所需石墨电极需求增加,带动焦类原料价格上涨,并带动对应产能增加;进入2019年,由于焦类原料产能充分释放,对应市场价格迅速下降;2020年四季度以来,由于新冠疫情后,国内进入全面复产复工阶段,对焦类原料需求加大,导致价格出现上升。2021年以来,锂电池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负极材料下游行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迅猛发展,形成对焦类原料的旺盛需求,推动其价格持续上升,除出现短期下降,整体呈现快速上涨趋势。报告期内,普通石油焦和低硫煅后石油焦价格波动情况符合上述趋势。

  针状焦作为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以及高比容量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由于其总体需求有限,上游新增产能直到2019年四季度才开始释放,且对应市场需求开始下滑,其价格波动呈现在2019年价格下降缓慢,自四季度后开始快速下降的趋势,进入2020年,受新冠疫情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因素叠加,其价格出现大幅下降。2021年以来,伴随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等行业需求大幅扩张,其价格呈现上升趋势。

  另外,由于生产厂商、下游市场需求的不同,不同焦类原料在价格上存在一定差异。以普通石油焦为例,报告期内,主要普通石油焦品种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2019-2022年6月主要普通石油焦品种价格波动情况图

  单位:元/吨

  

  2、主要能源动力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消耗能源动力包括电力和天然气,相关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电力为公司石墨化、改性造粒等工序的主要耗费动力,特别是石墨化炉相关工序,通常情况下,其采用电加热方式将半成品加热至2800摄氏度以上,电力耗费规模大,时间长,为公司生产经营最主要的采购。公司负极材料焙烧工序需要天然气作为燃料,进行长时间的焙烧,形成了持续的采购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电力、天然气均来自于生产基地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和燃气公司,其价格较为稳定。公司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和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生产用电价格有一定差异,公司采购电力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千瓦时

  

  2020年10月,山西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针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用户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山西尚太符合相关政策,自2021年起享受相应电价优惠,因此,2021年起,公司山西生产基地平均电价显著下降。

  3、其他重要采购情况

  公司其他重要采购主要包括石墨坩埚。石墨坩埚为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金刚石碳源高温提纯工序的重要生产耗材,生产消耗量较大。报告期内,该生产耗材采购情况如下:

  

  石墨坩埚的原材料主要为石墨化焦,其价格受石墨化焦以及对应焦类原料价格影响较大。2017年至2018年,受钢铁行业地条钢产能大幅淘汰影响,电弧炉炼钢所需石墨电极需求增加,焦类原料价格快速上升,带动石墨坩埚价格处于高位,2019年起,由于供需矛盾逐渐缓解,焦类原料价格快速下降,推动石墨坩埚价格开始下降。进入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下滑,石墨坩埚价格进一步下降。2020年四季度至2021年,国内进入全面复产复工阶段,且受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以及技术进步影响,新能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需求加大,作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的重要生产耗材,其价格持续上升,2022年1-6月,石墨坩埚价格仍保持上涨趋势。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石墨坩埚主要包含四种规格,其对应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2019-2022年6月石墨坩埚价格波动情况图

  单位:元/套

  

  4、主要供应商

  除能源外,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

  (1)2022年1-6月

  单位:万元

  

  (2)2021年

  单位:万元

  

  (下转C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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