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2-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11月2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徐州允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11月2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章节中,对相关事项已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97,680,385.34元,相比去年同期下降313.00%。
2、衢州中院定于2022年12月5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天马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衢州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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