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半导体”)。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本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4,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剑半导体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4,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盛剑半导体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盛剑半导体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盛剑半导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沪银最保字第731201223007号】(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剑半导体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在2022年11月16日至2025年7月2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盛剑半导体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4,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7日
(3)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4)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5)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1288号6幢JT2450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合计为183,068,762.22元,净资产合计为61,240,384.08元,资产负债率为66.55%;2022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37,220,461.81元,净利润为11,240,684.08元。由于盛剑半导体设立未满一年,暂无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2年11月16日至2025年7月2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4,000.00万元人民币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盛剑半导体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盛剑半导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盛剑半导体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目前盛剑半导体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9%,均为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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