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3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 G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支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公司下属参股公司广州广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两笔合计人民币5488万元的财务资助。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均已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0年11月和12月,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与地产集团参股公司广州广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悦”)分别签署了三份《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即“第0086号借款合同”、“第0089号借款合同”和“第0096号借款合同”,本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广州广悦提供三笔借款,借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768.63万元、2450万元、1960万元,年利率为6.50%,按季结息,期限2年,用于增城荔城街廖村村114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现因项目后续开发建设需要,上述三方拟于近日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将“第0086号借款合同”、“第0089号借款合同”和“第0096号借款合同”的期限均变更至2023年6月9日,合同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广州广悦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借款。
同时,本公司和地产集团拟与广州广悦签署两份《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本公司按出资比例分别向广州广悦提供借款本金人民币4655万元和833万元,继续用于增城荔城街廖村村114地块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借款年利率为6.50%,按季结息,期限2年。广州广悦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借款。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变更借款期限的财务资助事项和新增借款的财务资助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本公司2022年7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上述财务资助金额均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本公司按出资比例通过有息借款的形式向广州广悦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不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针对本次财务资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广州广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其风险变化,督促其还款付息,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名称:广州广悦置业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Q7JD53
3. 成立时间:2019年04月30日
4.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69号6幢2617/2618/2619/2620/2621号
5.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69号6幢2617/2618/2619/2620/2621号
6. 法定代表人:吴昊
7. 注册资本:9803.92万元人民币
8.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空港发展区招商、开发、建设;汽车产业园的招商、开发、建设;新媒体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文化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拆迁服务。
9. 资信情况及关联关系:广州广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 股权结构:广州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11. 被资助对象股东情况: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广州广悦各方股东均已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1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州广悦资产总额144,159.85万元,负债总额136,703.10万元,净资产7,456.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83%。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41.23万元。
13. 上一个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向广州广悦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27979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和地产集团拟与广州广悦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变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就“第0086号借款合同”第一条约定,现变更广州广悦借款期限至2023年6月9日;
2. 就“第0089号借款合同”第一条约定,现变更广州广悦借款期限至2023年6月9日;
3. 就“第0096号借款合同”第一条约定,现变更广州广悦借款期限至2023年6月9日;
4.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三方继续按原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本公司和地产集团拟与广州广悦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借款金额:人民币4655万元;
2. 借款金额:人民币833万元;
3. 借款年利率:6.5%,按季付息;
4. 借款期限:2年;
5. 借款用途:项目开发建设。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广州广悦的各方股东均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借款。本公司能够对其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为了保证借款能够及时收回,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广州广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随时评估其风险变化,督促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用,全面管控建安成本和固定费用,深入研判区域市场变化趋势,全力推进房源销售,加快项目回款,按时偿还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认为:本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为支持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且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认为:本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为支持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且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10.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6%;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13.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0%;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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