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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呋塞米注射液通过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2-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圣”)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呋塞米注射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呋塞米注射液(商品名:Lasix)由赛诺菲公司率先开发,并于1965年在日本(商品名:Lasix)和法国(商品名:LASILIX)上市销售,后续于1968年在美国(商品名:Lasix)开始销售,上市规格为2ml:20mg等。

  临床上,呋塞米注射液主要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稀释性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和急性药物毒物中毒的治疗。呋塞米注射液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品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甲类品种、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质量和疗效等同原研产品,在医保支付方面将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因此呋塞米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一致性评价产品研究甚至仿制药开发积累了宝贵经验,进一步加速其他一致性评价产品、仿制药等研发、审评和审批工作。

  四、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的特点,药品的销售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2-05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医药”)出售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51%的股权。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已于2021年4月29日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项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间

  根据公司与重庆医药、长圣医药签署的《关于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自审计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至股权交割日(2021年4月29日)当月底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因此,本次标的资产的过渡期间确定为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本次过渡期间标的股权的损益,由天圣制药享有或承担;过渡期之后的损益,按股权转让后天圣制药、重庆医药双方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过渡期损益以审计机构出具的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三、标的资产过渡期审计情况

  1、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310517号),长圣医药在过渡期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4,583,805.21元。亏损的主要原因系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等约定,后续双方将对已计提减值损失的往来债权款项的回收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在后期专项审计确认债权收回的,重庆医药按约定就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的评估及截止2021年4月30日的过渡期审计所确认或计提的坏账准备,在扣除同步计提的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后,向天圣制药进行补偿。

  2、公司应承担过渡期损益补偿金额的确认

  天圣制药、重庆医药及长圣医药共同签署了《关于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过渡期审计结算确认书》(以下简称“《结算确认书》”),经各方共同确认,天圣制药按照转让的长圣医药股权比例51%向重庆医药支付的过渡期损益补偿金额为17,637,740.66元,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扣除应由天圣制药享受的政府补助收益,加上天圣制药因未能办理动力车间产权证应向重庆医药支付的补偿等因素后,最终确认天圣制药应承担过渡期损益17,390,141.17元,由重庆医药在尚未向天圣制药支付的股权价款17,865,000元中扣除,扣除后的差额部分474,858.83元,由重庆医药根据《结算确认书》相关约定以银行电汇或现金方式向天圣制药支付。

  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按照长圣医药财务账面记载的数据预估确认了需承担的过渡期损益17,637,740.66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现经各方最终共同确认,应由天圣制药承担的过渡期损益补偿金额为17,390,141.17元,与预估确认的金额差异不大,不会对2022年度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310517号);

  2、关于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过渡期审计结算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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