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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与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详情请参见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一、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295944816

  企业名称: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法人商事主体【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孙大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肆仟柒佰肆拾万玖仟肆佰捌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4日

  住        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厂房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公司章程》备案完成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完成备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1、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1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嘉麟(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股东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嘉麟(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嘉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60,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天津嘉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获悉天津嘉麟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已根据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最新股本做相应调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天津嘉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2、天津嘉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天津嘉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逐步进行,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数量以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可转让的股份为限。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嘉麟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嘉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前述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嘉麟(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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