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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1月1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12名,实际参与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的交易总额为40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张懿宸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8楼801室”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怀德南路46号101室”。

  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成员结构及数量进行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从12名调整为7名,独立董事人数从4名调整为3名,取消设置副董事长职位。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征询意见及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卫先生、何捷先生、王欣女士、张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征询意见及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尚伟先生、李嘉士先生、丁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尚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31)。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子良先生主持,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岑子良先生、王佳女士、刘冀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2022年11月18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的交易总额为403,000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张懿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卫先生控制的除“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

  注2:指2022年1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此处所列金额为未经审计数。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指2022年1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此处所列2022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

  注4:上表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数值总和尾数不符情形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

  

  2、关联自然人

  王卫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卫先生通过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89,927,139股,占公司总股本为54.95%。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5: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财务报表,目前公司无法取得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王卫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自然人。

  2、 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张懿宸担任董事的Fast Food Holdings Limited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持股),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3、 中铁顺丰国际快运有限公司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志君担任董事的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截至目前业务合同执行良好,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交易协议及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的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极低,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具依赖性,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和独立性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联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顺丰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顺丰控股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联席保荐机构对顺丰控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卫先生、何捷先生、王欣女士、张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尚伟先生、李嘉士先生、丁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尚伟先生、李嘉士先生、丁益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卫先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顺丰控股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现任顺丰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顺丰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嘉里物流(00636.HK)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王卫先生通过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89,927,139股,王卫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卫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何捷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香港,毕业于香港大学及清华大学,香港注册会计师及美国注册会计师,于财务管理及互联网行业拥有丰富经验。1997年至2005年先后就职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及咨询部高级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搜狐集团(SOHU.US)高级财务总监;2009年至2014年任畅游公司(CYOU.US)CFO;2014年至2021年任狐狸金服金融科技集团CEO。2021年9月至今任顺丰控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21年11月至今任顺丰控股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嘉里物流(00636.HK)非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顺丰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何捷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何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何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捷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欣女士,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CEIBS,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至2008年任美世管理咨询(现奥纬咨询)高级项目经理、副合伙人,2008年至2011年任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副合伙人,2011年至2021年任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2022年1月至今任顺丰控股助理CEO兼首席人力资源官。

  截至目前,王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王欣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欣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张栋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学士学位,2004年至2020年历任顺丰集团技术高级经理、企划总监、产品部负责人、区域总经理、客户中台处负责人,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顺丰控股助理首席市场官,2021年11月至今任顺丰控股首席市场官兼华南大区总裁。

  截至目前,张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张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尚伟先生,男,1954年出生,中国香港,毕业于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加拿大及香港注册会计师。陈尚伟先生拥有丰富的审计、金融及风险管理经验,曾任安达信中国大陆/香港审计部主管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国区审计部主管合伙人、风险管理咨询公司甫瀚咨询的中国大陆/香港高级顾问,亦曾任香港交易所上市发行委员会委员、香港第一届立法局选举委员会委员以及中信证券(600030.SH、06030.HK)、畅游公司(CYOU.US)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猫眼娱乐(01896.HK)、翰森制药(03692.HK)、高鑫零售(06808.HK)、百心安(02185.HK)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陈尚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陈尚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尚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尚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李嘉士先生,男,1960年出生,中国香港,香港大学法律学士,为香港、英格兰及威尔斯、新加坡及澳洲首都地域的合资格律师。李嘉士先生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自1989年起担任胡关李罗律师行合伙人,1998年至今为胡关李罗律师行高级合伙人,亦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复核委员会主席之一、香港政府创新科技署InnoHK督导委员会委员、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香港公益金筹募委员会委员和公益慈善马拉松联席主席。曾担任中国平安(601318.SH、02318.HK)、中国太保(601601.SH、02601.HK)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担任中国移动(00941.HK)、合景富泰集团(01813.HK)独立非执行董事,安全货仓(00237.HK)、彩星集团(00635.HK)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李嘉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000股,李嘉士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嘉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嘉士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丁益女士,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丁益女士拥有丰富的金融管理经验,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讲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长城证券董事长(002939.SZ),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通威股份(600438.SH)董事,华夏银行(600015.SH)、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原轼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丁益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丁益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丁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丁益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尚伟,作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截至目前,不包括本次提名的顺丰控股在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猫眼娱乐(01896.HK)、翰森制药(03692.HK)、高鑫零售(06808.HK)、百心安(02185.HK)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香港富融银行、香港赋诚再保险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担任中信保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执行董事长。本人均不参与前述兼职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本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本人承诺正式成为顺丰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规定参与公司日常会议,勤勉尽责、独立判断,对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与独立意见,并保证定期或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运营及内部管理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陈尚伟

  2022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5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嘉士,作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截至目前,不包括本次提名的顺丰控股在内,本人在中国移动(00941.HK)、合景富泰集团(01813.HK)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本人在安全货仓(00237.HK)、彩星集团(00635.HK)担任非执行董事,在Manson (Holding)Inc、Manson Commercial Limited、凯素有限公司、万信投资有限公司、Kiasu Co.Ltd、五嘉堂基金有限公司、Loylee Investments Limited、Wise Town Limited、W.&K.(Nominees) Limited担任董事。本人均不参与前述兼职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本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本人承诺正式成为顺丰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规定参与公司日常会议,勤勉尽责、独立判断,对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与独立意见,并保证定期或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运营及内部管理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李嘉士

  2022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丁益,作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丁益

  2022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13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快递物流业务经营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披露2022年10月业务经营简报情况如下:

  

  注:披露项目的分类说明:

  1、速运物流业务:主要包括公司的时效快递、经济快递、快运、冷运及医药、同城急送业务板块;

  2、供应链及国际业务:主要包括公司的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及代理、供应链业务板块。其中,公司国际快递业务2022年10月件量为0.063亿票(不含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里物流”>的海外本土快递),2021年10月件量为0.045亿票;

  3、以上收入不含公司其他非物流业务收入。

  公司2022年10月速运物流业务、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合计收入为209.18亿元,其中:1)速运物流业务板块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收入同比增长6.52%,业务量同比增长12.73%,收入和业务量的同比增速相较9月均实现回升,主要原因是公司高质量的履约服务能力,时效快递中的退货业务增长较快,以及经济快递实现同比增速回升;2)供应链及国际业务板块的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因受到国际贸易需求及运价波动影响。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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