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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GDR可兑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GDR)证券全称:GEM Co., Ltd.

  ● GDR上市代码(瑞士证券交易所):GEM

  ● GDR发行情况:每份GDR发行价格为12.28美元,每份GDR代表10股本公司A股股票。截至2022年11月17日(中欧标准时间)本公司GDR于瑞士证券交易所收盘价格为每份GDR 11.00美元。境外GDR交易价格与境内基础证券A股股票交易价格不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兑回限制期届满日:2022年11月24日(中欧标准时间)

  ● GDR可兑回起始日:2022年11月25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兑回限制期届满后,GDR可以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数量根据GDR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市场流通交易。

  ● 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31,002,500份

  ● GDR存续期内对应A股股票数量上限:310,025,0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即5,135,586,557股)的6.04%。

  一、 本次发行上市GDR基本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中欧夏令时间)发行28,184,100份GDR(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每份GDR代表10股本公司A股股票。初始发行的28,184,100份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已于2022年7月2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持有人为本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并于2022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独家全球协调人及稳定价格操作人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本公司额外发行的2,818,400份GDR于2022年8月26日(中欧夏令时间)交付给相关投资者。超额配售的2,818,400份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已于2022年8月23日取得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持有人为本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并于2022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GDR发行价格为每份GDR12.28美元,截至2022年11月17日(中欧标准时间)本公司GDR于瑞士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格为每份GDR 11.00美元。

  二、 本次GDR兑回安排

  1.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兑回限制期为自2022年7月28日(中欧夏令时间)至2022年11月24日(中欧标准时间)(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兑回限制期内,GDR不得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

  2.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GDR的兑回限制期将于2022年11月24日(中欧标准时间)届满。

  3. 兑回限制期届满后,GDR可以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将导致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数量根据GDR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市场流通交易,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GDR数量为31,002,500份,对应A股股票310,025,0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即5,135,586,557股)的6.04%。

  4. 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GDR自2022年11月25日起可以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

  5. 境外GDR交易价格与境内基础证券A股股票交易价格不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3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1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8日在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董事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计划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安排等原因,结合本次股东大会筹备进展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尊重与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秉承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取消原计划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拟定于2022年12月23日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原定议案。

  《关于取消并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23日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3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并另行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计划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原计划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决定于2022年12月23日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取消的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取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日

  二、取消股东大会的原因

  因公司工作安排等原因,结合本次股东大会筹备进展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尊重与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秉承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取消原计划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原定议案。本次取消股东大会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取消股东大会的后续安排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23日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被取消的股东大会原定审议的所有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2-133)。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3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23日另行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2年12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审议上述第1项提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0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12月2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潘骅、何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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