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时洪辉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按照回购价格(5.91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日报-D5版》等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自2022年9月6日起的45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完成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实施工作。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7,871,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57,857,000元,总股本由157,871,000股减少至157,857,00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前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2022年1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做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基于上述议案及决议,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事宜,股东大会已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因此,上述变更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上述变更尚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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