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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袁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尹录,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博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

  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翔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翔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翔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翔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翔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翔宇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李翔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翔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李翔宇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林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林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林峰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参加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并取得学习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林峰先生简历

  林峰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北京中视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呼伦贝尔峰林山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视无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推举董事郭忠武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孙传明(主任委员)、郭忠武、王广志。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郭忠武先生简历

  郭忠武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获大连理工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获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生物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同年,加入博汇科技,历任公司软件部经理、总工程师,精通计算机视觉、数字视频与数字图像处理,曾作为主要程序员参与了“神舟二号飞船站址、时码叠加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获得“一种基于带宽占用率的多节目恒码率TS流复用方法”发明专利。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汇科技”)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邰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忍冬路5号院8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7日

  至2022年1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出席股东大会。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5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8号院1号楼1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考虑到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优先推荐邮件登记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2月5日下午4: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从北京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主动配合公司进行信息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会议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出现发热、呼吸道不适等症状或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及核酸检测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忍冬路5号院8号楼会议室

  (四)公司亦可能视届时北京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接入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电话:010-5768 2700

  邮箱:broadv@bohui.com.cn

  联系人:王宏林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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