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3 证券简称:星球石墨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华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淑娟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杨志城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2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4、5、6、7、8、9、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4、5、6、7、8、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3、议案 2 涉及逐项表决,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晶、卞清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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